关于药家鑫案
我是主张药家鑫一定要判死刑的,原因如下:
1:姑且不谈什么所谓的客观条件,做人的最起码原则是杀人偿命、欠债还钱,这是天理,天经地义,其它所有的规章制度都是人定的规则,天理大于规则。
2:从人的角度来考虑,如果药家鑫赔偿一大笔钱可以不死的话,那人的价值可以用金钱衡量,人和猪狗羊有什么区别?那么今天药家鑫可以杀死张妙,明天更有钱的人也可以杀掉药,十分有钱的人可以找一堆人给他杀者玩,人还能是人吗?
3:从当事人的行为考虑,撞伤并且拿弹钢琴的手连刺数刀,撞伤也就罢了,可以认为是偶然,再往后的行为真是匪夷所思,如果有起码的一点良知和人性,就不会做出这些事情,既然没有良知,那么死掉又有什么遗憾?何况死亡还可以赎掉一些药身上的罪恶,对药来说,也算好事了。
我会一直关注这件案子,药不死,天理不容,法制就是扯淡。药不死,明天大家走上大街,随时都可能会被撞死。为了自己走上大街更放心一点,我们应该做点事情。
You need to set
install_url
to use ShareThis. Please set it in _config.yml
.